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公司经营 >资产拍卖 >

破产拍卖债权人优先

破产拍卖债权人优先

破产拍卖债权人优先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对于破产这个方面,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人是什么

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企业破产法》第41条、113条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以上就是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人的回答望采纳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gongsi/zichanpaimai/7wjee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