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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私募基金的条件有哪些?

成立私募基金的条件有哪些?

1、名称

成立私募基金的条件有哪些?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2、注册要求

(一)基金型基金公司

(1)注册资本: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 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2)运行要求: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3)经营范围: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①发放贷款;

②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③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④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二)管理型基金公司

(1)注册资本: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2)运行要求: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成立私募基金的条件相对较为严苛,如果想要成立私募基金就必须好好了解私募基金的管理细则。而作为投资者,在私募基金的成立中主要扮演的角色是参与基金的募集,一般情况下私募基金不会公开销售,所以投资者在投资前要做好各项调查。更多法律知识您可以登入本站网站咨询相关的律师。

标签: 私募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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