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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出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出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为了维护企业经营过程中各方的利益,国家制定了公司法,企业的注册、经营等事项都不能违背公司法的规定。我们知道,公司的成立涉及到注册资本的申报,而一个公司会有多位股东共同出资,那公司法出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本站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公司法出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司法出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新《公司法》,出资金额可以由股东(发起人)自行决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规定其认缴的注册资本是否分期出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

二、法律规定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

按照《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 货币。 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二、 实物。 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三、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四、 土地使用权。 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五、劳务和信用出资. 有些大陆法系国家,还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但仅限于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分有限公司则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

六、非货币财产出资

《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们如何出资、出资时间可以由公司自行决定,不受公司法约束。公司成立之初,股东们出资的方式并不仅限于现金,股东们可以以实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入股,这些入股方式在法律上都是允许的,股东们会按出资额度的不同占有公司不同比例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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