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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挪用专款200万什么罪?

公司法人挪用专款200万什么罪?

公司法人在公司里面的地位很高,很多事情都可以一人说了算。在一些管理混乱的小公司,法人得不到有效的监督,于是有的法人擅自挪用经营发展所需资金。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情节严重还构成犯罪。那么,公司法人挪用专款200万什么罪?下面小编结合刑法有关知识告诉大家。

公司法人挪用专款200万什么罪?

一、公司法人挪用专款200万什么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2、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3、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

另外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职工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三、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是多少?

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实施《决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大家应该知道了公司法人挪用专款200万什么罪吧,公司法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挪用资金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数额较大构成挪用资金罪。像挪用200万的话,应该是数额特别巨大,在量刑上面,法院会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进行选择。对于这类犯罪的认定,挪用时间是很关键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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