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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一般处罚

税务一般处罚

税务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以及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四种。需要强调的是,实践中税务机关有权依法作出各种带有命令、惩戒的执法措施,但这些执法措施只是税收执法管理中的行政行为,不是行政处罚类型。其中包括:责令限期改正、收缴或停售发票等都不是税务行政处罚。

税务一般处罚

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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