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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情形包括哪些?

公司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情形包括哪些?

公司同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后,首先应该由公司人事部进行调解,在无效的情况下才能交给劳动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仲裁机构受理案件后会根据程序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裁决,对于裁决结果,当事人不是无条件遵守的,在一些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那么公司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情形包括哪些?小编通过本文讲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公司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情形包括哪些?

一、用人单位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情形包括哪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一)案件受理

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二)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

(三)调解

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还需制作仲裁调解书。

(四)裁决

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便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的裁决要通过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和陈述等过程,最后由仲裁员对争议事实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裁决。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制作调解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五)调解或裁决的执行

仲裁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书在法定起诉期满后生效。生效后的调解或裁决,当事双方都应该自觉执行。

由此可见,针对劳动争议仲裁结果的不服,公司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情形包括很多,如仲裁适用法律有误、仲裁过程违规、证据伪造、仲裁机构无权管辖等。这里要注意一个时效性问题,公司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应该在接到仲裁书后30日内向当地法院提出,逾期提出是无效的,法院也不会受理。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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