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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开除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旷工开除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旷工开除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在日常工作中有时候会遇到职工旷工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单位要将其开除,单位是否需要向旷工职工支付补偿金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 职工旷工被辞退有没有补偿金  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在看后对此方面会有所了解。

一、对职工旷工的处分

1、《劳动法》的规定是: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 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是:

第十八条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

二、对辞退员工(即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除名)的赔偿(即经济补偿)

《劳动法》的规定是: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对员工旷工的处分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而第二十五条不属于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 

综上所述,当用人单位以职工旷工,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是,用人单位也应该有比较健全的考勤管理制度及离职管理制度,且相关制度需内容合法和经公示告知,在制度中也应明确职工在哪种情况下应当算旷工,连续旷工几天构成严重违纪的是可以辞退的。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旷工开除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吗”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四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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