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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是否可以按天支付?

代通知金是否可以按天支付?

代通知金是否可以按天支付?

当今社会参加工作的人数占我国人数的一大部分,除个体经营外,每个人都会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失业。所以,当今社会为了保障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保障大多数人在失业后也可以解决个人生活问题。例如代通知金的政策。那么代通知金是否可以按天支付呢?

一、代通知金与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方式和标准不同。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代通知金按劳动者上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指用人单位按照一定的法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本人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最多支付12年。  

二、在实践过程中,代通知金的支付前提最容易被误读。 

很多人不管合同解除理由是什么,一概认为需在经济补偿外再加一个月的所谓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中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共有6条,即第三十六条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第三十七条关于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第三十八条关于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第三十九条关于过错性解雇的规定,第四十条关于非过错性解雇的规定,第四十一条关于裁员的规定。法律并未规定每种解除合同行为均适用“代通知金”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只在第四十条中对“代通知金”进行规定。 

三、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因此,“代通知金”仅在用人单位以上述三种理由解除合同且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时才能够适用,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是上述三个理由,或者虽然是上述三个理由,但已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代通知金”是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可用一个月工资代替通知期的仅限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如果属于违法解除合同行为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违法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即支付赔偿金,劳动者要求支付“代通知金”无法律依据。 

国家为了保障失业人民的相关合法权益,也是为了保障他们失业后的相关生活保障提出的代通知金的政策,该政策很好的帮助了刚刚失业并要接着寻找工作的失业人群,关于代通知金是否可以按天支付的问题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实际情况来实际分析,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公司都有相关规定,应注意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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