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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不成立的情形主要有: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合同的内容不合法,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的形式不合法。只要存在着以上这些情形的,双方签订的所谓的书面劳动合同其实根本都不发生法律效力。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还是受保护的。

二、哪些行为会造成合同无效?

有下列行为的合同无效:

1、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当事人一方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行为;

4、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6、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8、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9、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10、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11、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劳动合同成立的时间如何确定?

1、一般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并未签字盖章,意味着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未能最后达成一致,因而一般不能认为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确认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在此情况下,确认书具有最终承诺的意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此时可从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中推定当事人已经形成了合意和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不得以未采取书面形式或未签字盖章为由,否认合同关系的实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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