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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北京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北京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北京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1、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无故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代通知金

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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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并没有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属于用人单位的权利,但对于此权利一定要有合同的理由来支撑自己的观点,如果无故的辞退必定就需要按双倍的工资来进行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理会劳动者的请求,那么一般劳动者是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举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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