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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欠缴劳动保险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欠缴劳动保险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欠缴劳动保险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欠缴劳动保险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欠缴劳动保险应当补缴。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职工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写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还可以到就业局申请失业金。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

2、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3、合同期内,公司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当然解除

(一)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二)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三)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 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将员工之前的保险缴纳到位,那么这个时候应当和对方协商要求缴纳保险,因为这个是属于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否则是可以采取诉讼或者仲裁等相关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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