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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作可以享有天津高温补助几个月?

天津工作可以享有天津高温补助几个月?

天津工作可以享有天津高温补助几个月?

天津作为我国的一个北方城市,其实在夏天的时候,也一样上酷暑难耐,甚至因为绿色植物比较少,可能会比南方的一些地方气温还要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高温环境下工作是有一项高温补贴的,那么在天津工作的人可以享受的天津高温补助几个月呢?

天津的高温补贴标注为24元每天,时间是6月到9月,总共有四个月的时间。

天津市2015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日24元,按日计算、按月发放,计入工资总额,且不包含在最低工资当中;同时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防暑降温费每年自6月到9月,由用人单位按月或一次性向在岗职工发放,今年标准为每月128元,4个月共计512元。

附:相关通知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试行企业高温津贴制度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13〕37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规定,现就在我市范围内试行企业高温津贴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温天气是指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含35℃)的天气。

二、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在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基础上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三、建立高温津贴正常调整机制。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高温津贴日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元。2013年度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日21元。同时,建立高温津贴正常调整机制,实行高温津贴与职工平均工资挂钩办法。

四、高温津贴按日计算、按月发放,并纳入工资总额。

五、高温津贴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

六、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当调整作业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加强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生产。

七、本通知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2018年5月31日废止。

根据天津的相关规定,高温补助的时间有四个月,从6月到9月,这期间,气象台发布的当地气温高于35摄氏度时(包含35摄氏度),人们的工作环境没有不能有效的降温到33摄氏度一下(不包含33摄氏度)时,用人单位就需要向员工发放高温补贴。

标签: 天津 享有 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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