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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中的承包范围

施工合同中的承包范围

施工合同中的承包范围

现如今,建筑业一片欣欣向荣,包括现在与前景都是美好的,于是,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建筑。我们知道,建筑工程都有施工合同,按理来说,一切按照施工合同进行就可以,但是,有时还是会出现纠纷。而其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其实就和其他民事纠纷一样,总体来说,就四种形式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但需要当事人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解决施工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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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工程范围




    1、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2、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3、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4、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在我国的工程中,相关的专业是可以进行分包的,但需要相关的分包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在进行施工时需要符合我国的相关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的质量和要求都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签订相关的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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