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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劳务分包承包范围

施工劳务分包承包范围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或劳务分包给其他工程承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建筑法》第29条规定,“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是违法分包。
由此,界定“主体结构”的内容,关系到总包单位可以分包的工程范围。总承包人分包主体结构范围内的工程,即使已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也属于违法分包。

施工劳务分包承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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