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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确认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确认

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
1、预付款。
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2、进度款。
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
(1)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
(2)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
(3)是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
3、结算款。
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11条规定: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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