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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呢?本站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内容。

办理依据: 

北京市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及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681号通知

办理对象及范围: 

本辖区范围内房屋租赁的单位和个人

提交材料:

1. 房屋租赁合同;

2.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3. 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 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5. 转租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6. 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提交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证明;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办事程序: 

由居委会专职协管员负责,首先检查出租房屋状况是否良好,是否符合居住或经营生产的安全条件。然后将检查符合条件的,收齐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到流管办办理。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即时办理

费用情况: 

为地税代征5%的出租房屋税

各地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可是会有不一样,建议咨询当地有关部门了解一下,如果您对这方面的内容希望了解更多,您可以登录本站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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