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

农村房屋买卖如何过户

农村房屋买卖如何过户

根据当前法律规定,农村房屋买卖不能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因为农村房屋的所有者只是对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享有使用权,买卖农村房屋的要进行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办理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变更登记。同时农村房屋过户需要双方当事人的户口都属于同一个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二十六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农村房屋买卖如何过户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fangchan/fangwumaimai/r06vy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