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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要写什么

二手房买卖合同要写什么

关于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
(1)合同双方当事人 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有关房屋的情况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房屋的坐落位置;
②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注明实际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分别为多少;
③房屋是现房,还是预售的商品房;
④房屋配套设施和装修标准。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的约定。
(4)交房期限 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
(5)权利担保
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产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
(6)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都应切实履行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如果买卖双方有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手房买卖合同要写什么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八条

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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