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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费用是否可以退还? 疫情导致展会延期

参展费用是否可以退还? 疫情导致展会延期

A公司是一家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为了扩大产品的销售范围、提升企业影响力,与提供参展服务的B公司签订参展服务合同,通过B公司申请参加定于2020年3月的国外某著名工业展,并由B公司负责参展过程中的所有事项。

疫情导致展会延期,参展费用是否可以退还?

受疫情影响,该工业展览无法按预定时间进行,并推迟到2022年9月举行。


而由于经营策略的调整等原因,当下,A公司已不再生产和经营将于展会中展出的相关产品,参加工业展对A公司来说已经失去原有的商业价值。


因此,A公司决定不再参加展会,在与B公司协商无果后,遂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参展服务合同,并要求B公司退还已经支付的全部费用。



B公司辩称:

第一,该工业展展会只是延期,并非取消,A公司可以继续参加展会,B公司也可以继续为原告服务,故不同意解除参展服务合同,合同应继续履行;第二,A公司支付的费用均已支付给展会举办方或用于订购机票等,无法退还;如果退还B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损失,而损失全部由B公司承担有失公平。

经审理,宝山法院认为,原展会长时间不举行,A公司参加展会的产品在这期间已经下架,导致A公司签署的参展服务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A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是疫情原因导致,而疫情属于不可抗力,B公司应退还相关费用。对于A公司已经支付的费用,应该区分其性质,在双方之间合理分配责任。对于机票费、签证费等已经产生且无法退还的费用,应由A公司负担。而预定展位费用、装修展位费用等尚未使用的部分,A公司可以向展会举办方申请退还。


经宝山法院释明并组织调解,原被告达成了调解方案,双方解除了参展服务合同,B公司将部分费用退还给A公司。

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履行受阻的服务类合同,是否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解除,应根据具体案件中疫情对合同履行、合同目的实现的影响来确定。


对于服务类合同,其履行的内容受疫情影响较大,对于接受服务的企业来说,如果服务推迟导致原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对于合同解除后果的处理,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尚未发生的费用,可以退还;对于已实际发生且无法退还的费用,如机票费用、签证费用、境外预定费用等,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共克时艰的理念协商解决;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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