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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如何无罪辩护? 杭州假冒注册商标罪律师史晓东

假冒注册商标罪如何无罪辩护? 杭州假冒注册商标罪律师史晓东

一、对于假冒注册商标罪进行辩护的时候,首先应从犯罪对象的角度入手。假冒注册商标罪所侵犯的法益是对商标的管理秩序,直接犯罪对象是对商标所有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侵犯他人的商标,可以分成三种情况:1、是侵犯他人,在同类商品上的注册商标;2、是侵犯他人在不同类商品上的注册商标;3、是侵犯他人在同类商品上的未注册商标。只有侵犯注册商标,才能构成犯罪,而侵犯未注册商标,即使是受到保护的驰名商标,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杭州假冒注册商标罪律师史晓东:假冒注册商标罪如何无罪辩护?

律师在对涉嫌该罪的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时,可以从商标是否注册的问题入手,为被告人假冒注册商标罪作无罪辩护;同时,即使被告人侵犯了他人的已注册商标,还可以从是否是在同类商品上进行使用为切入点,进行无罪辩护。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辩护律师提供辩护时,应当注意将受害人所注册的商品种类和被告人所实际生产经营的商品种类进行比较,特别要核实受害人所持有的商标注册证上所规定的范围和内容。很多时候,属于同一个大类的不同商品,在工商管理的角度上,并不认为是同一种商品。律师可以从国家工商管理局所发布的商标注册用品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中对商品的分类进行了解。

 

三、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辩护律师一定要注意,受害人所注册的商品种类和生产的商品种类是否一致。如果受害人所注册的商标所对应的商品种类是甲,但其实际生产的商品却是乙,而被告人在其所生产的乙商品上使用了受害人的注册商标的,其并没有侵犯受害人注册商标所保护的专用权,受害人在乙商品上并不享有法律所规定的商标专用权,此时,辩护律师可以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

 

四、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辩护律师应当比较被告人和被害人所使用的商标,是否是相同的商标。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应规定,如果字体、字母、数字、颜色、行距等商标的构成因素在视觉上基本没有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就可以认为是相同的商标;但是如果两者之间存有足够的差别,足以让公众对两者之间明确区分的,则不是相同的商标,不构成犯罪。

 

五、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辩护律师需要查询注册商标的期限是否过期,如果注册商标已过有效期限之后,被告人才开始生产相应的商品的,不构成对注册商标的侵权,辩护律师可以做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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