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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房产可否被执行拍卖

共同共有房产可否被执行拍卖

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的共有人之间没有共同关系或虽有共同关系但不发生作用,因此按份共有人以其份额对其财产享有处分权。但是实践中存在大量的共同共有的财产,因一方欠债等被法院执行的情形应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共有人和被执行人是夫妻关系,且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直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不需要分割。

共同共有房产可否被执行拍卖

在执行共有财产中,承办法官会向被执行人和共有人送达查封裁定和执行告知书,告知收到执行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可提交对查封共有房产的财产分割协议或提起析产诉讼。

(1)申请执行人可以先选择通过谈判或者法院调解的方式,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目的是通过协议分割房产,由于共有人对于房屋共有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共有人愿意购买被执行人所享有的共有份额,则申请执行人则可直接执行该购房款。

(2)如果和解或调解不成,共有人不同意购买或者分割房屋份额,且提出执行异议或者析产诉讼的,法院一般会依法中止对该房屋的执行。

(3)如果被执行人和共有人逾期未提交财产分割协议或提起析产诉讼的,法院会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评议,对共有财产分割作出裁定,确定被执行人在共有财产中的份额。由于房产的特殊性难以分割处置,法院在作出裁定以后会整体拍卖房产,成交后保留共有人对应份额的变价款给案外共有人,且共有人在拍卖的时候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法院的分割及拍卖裁定送达当事人和共有人后有异议的,可以上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起执行异议或案外人异议。执行法院会保留共有人份额的变价款后扣除房屋的评估费、执行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最后通知申请执行人领取执行款,如果还有剩余的钱则退还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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