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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醉驾单位处罚是什么?

员工醉驾单位处罚是什么?

员工醉驾单位处罚是什么?

一、员工醉驾单位处罚是什么?

醉驾触犯刑法,且拘留也属于刑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劳动者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金。

这是法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当然这属于用人单位的权利,他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如果不行使的话工作就能保住,要是行使解除权的话也有法律依据。

二、相关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当驾驶员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也是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当出现了醉驾的行为后会吊销驾驶员的驾照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驾驶员在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当因为酒驾醉驾造成了人员出现伤亡的情况后,当事人一方也是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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