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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交通事故官司的技巧有哪些

打交通事故官司的技巧有哪些

打交通事故官司的技巧有哪些

在道路交通事故诉讼中,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证自己获得最大的利益呢?这就说到了打交通事故官司的技巧问题上,当事人掌握了一些比较重要的诉讼技巧,那么对自身来讲是很有利的,下面就让本站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1、准确确定诉讼主体

由于某种原因目前人们在进行机动车交易时未严格遵循过户登记手续,对车辆挂靠、租赁、使用等方面管理亦不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主体往往牵涉到登记车主、实际车主、借用人或者是承租人、雇佣人、挂靠人等多方人员。保险公司作为第三者责任商业险和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承保人亦直接作为共同被告或者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今后还可能会出现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机构为诉讼主体的案件,诉讼主体较为复杂。

2、争取合理的赔偿项目能够被支持

3、选择正确的财产保全时机

诉前财产保全的困境。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那么必须在法定时间内提起诉讼,但是由于往往医疗没有终结,无法进行伤残鉴定,因此求偿金额无法确定。如何处理,还要和能否查找车主等情形结合考虑。可以考虑先起诉、再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诉求等方案。

4、及时对事故认定予以救济,正确运用其证据效能

必须认识到,交通事故责任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法律性质不同。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法官和当事人都把交警部门所认定的事故责任等同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以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为依据,认为无交通事故责任则无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典型的例子是超载车辆上的乘客,其无需承担交通事故行政责任者,但其明知车辆超载仍搭乘超载车辆,对扩大的损失也是有过错的,因承担一部分的民事赔偿责任。

5、关于户口之别的赔偿数额的支持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罗某等五人与云南某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所涉法律理解及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受害人唐某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6、准确确定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本案第三者责任险的性质为商业保险。交通事故损害纠纷发生后,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

关于交通事故诉讼中的一些技巧内容,本站小编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进行交通事故诉讼,与当事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因此最好还是委托专业的律师来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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