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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者拒绝垫付医疗费怎么办

交通事故肇事者拒绝垫付医疗费怎么办

交通事故肇事者拒绝垫付医疗费怎么办
在交警初步认定肇事方有责的情况下,作为侵权方的肇事方应当支付医疗费用致使受害方能够及时医治伤势,避免受害方的损失进一步扩大。肇事者拒绝垫付的,可以请求交警部门出具垫付抢救费用通知书,送到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如果肇事方没有保险,家庭的确困难,可以找交警部门联系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或者是民间的交通事故代理机构,试着请求她们垫付医疗费用。在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后,肇事方拒绝垫付抢救医疗费用的,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所在的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从而获取医疗救助费用。受害方可以自己垫付这笔钱,等到医疗终结向对方追偿,如果对方没什么意见,双方可以持交警部门出具的调解书去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赔,如果肇事方没有投保交强险跟商业险的,则由对方当事人赔偿,如果双方有争议,可以不通过交警部门直接去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民事诉讼法司法》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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