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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保险期限是多长时间?

人身意外保险期限是多长时间?

在当今的社会中,保险作为一种保护手段正越来越快的融入我们的生活中来。人身意外保险作为我们保护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的一种保险方式被大多数人认同并购买。那人身意外保险期限是多长时间呢,下面小编就带你了解一下人身意外保险的一些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看看我国对人身意外保险有哪些要求。

人身意外保险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意外险的责任期限和保险期限比较

保险期限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即保险合同双方当事履行权利和义务的起讫时间。责任期限是意外伤害保险特有的概念,指从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一定期限,通常为180天。如果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伤害后在责任期限内身故或残疾,而且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直接原因,那么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意外伤害保险期限指的是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保险有效时间。也就是投保人投保之后,保险从生效那一刻开始,到终止的日期。如果投保人在这段时间以外,遭遇到任何的意外伤害,或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而如果是在保险期限中发生了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就要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保障金的理赔。而这个规定的范围,就是保险公司在合同中规定的责任期限。

一般来说,意外伤害保险期限是由投保人决定的。比如购买一年期的意外伤害保险,或者其他时间段的保险。而责任期限一般都是在报案后的180天内,保险公司的理赔时间。事情发生后,由于责任期限比较久,所以就算保险期限超过了,保险公司一样会履行相应的责任。

二、意外伤害保险给付方式

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定额给付性保险,当保险责任构成时,保险人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

死亡保险金的数额是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当被保险人死亡时如数支付。

残疾保险金的数额由保险金额和残疾程度两个因素确定。残疾程度一般以百分率表示,残疾保险金数额的计算公式是:残疾保险金=保险金额×残疾程度百分率

在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同时也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即保险人给付每一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残疾保险金累计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我们可以看出人身意外保险的期限一般由购买人自行决定的。但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保险期限和责任期限的区别,保险期限是指直接被保险的有效期限,而责任期限是指被保人在保险期内受到意外伤害通常为180天身故或者残疾了,在这段时间内保险公司还是有责任对被保者进行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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