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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上的同音字属侵权行为吗

招牌上的同音字属侵权行为吗

招牌上的同音字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相同或跟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近或者容易混淆字符的行为均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招牌中与售卖的商品同音字涉及的商品属于相同或类似,且涉及的同音字商品已经注册,那么显然,该招牌属于商标侵权。反之,如果招牌商品与同音字的商品不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则不构成侵权。
根据我国《商标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招牌上的同音字属侵权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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