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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中的哪些人身权可以转移?

著作权中的哪些人身权可以转移?

著作权中的哪些人身权可以转移?

一、著作权中的哪些人身权可以转移?

1、著作权中的任何人身权都不可以转移。

人身权是一种与特定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的民事权利。通常情况下,人身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让与他人,即不得买卖﹑转移﹑赠与或继承。

2、人身权是一种没有直接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因此人身权不能用金钱去衡量,只能用一定的观念对其作出评价。但这并不意味着人身权与财产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人身权与财产权有着密切的联系,它往往是财产关系发生的依据并为权利人带来财产利益。

3、人身权是一种具有绝对性和支配性的民事权利。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都是义务人,都负有不妨害权利主体人身权的义务。民事主体在自己的人身权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时,可依法自行保护或请求有关机关予以保护。

二、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有哪些?

著作权人享有以下人身权:

(一)作品的发表权。

作者创作了作品,该作品是否发表,公诸于世,其决定权由作者-----著作权人决定。发表权是著作权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它是著作权人实现著作权的财产权基础,同时作品的发表,往往是出版、复制、摄制等著作权人行使发表权的结果。

(二)作者的署名权。

作者的署名权是著作权人在发表的自己创作或参与创作的作品时表明自己身份的权利,在作品上署名除表明是该作品的创作人外,还表明署名人因此而承担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三)作品的修改权。

对作品的修改权,是指著作权人自己或者委托他人对自己创作的作品进行修改、增删的权利,对作者创作的作品的修改权在保护期内归作者专有。

(四)保护作品的完整权。

著作权人的作品一经发表,著作权人即享有创作的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其任意增删、改动、歪曲破坏作品的完整,都是《著作权法》所禁止的行为。

著作权人享有人身权、财产权两大类的权利,前一种权利不得被转移、也不能被继承,且即使著作权人自愿,也不得以人身权为标的进行买卖。对于复制权、出租权、以及表演权等的财产权利,则可以依照权利人的意愿,自行决定是否转移给他人。

标签: 人身权 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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