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案例 >

商标同音三个字侵权吗?

商标同音三个字侵权吗?

一、商标同音三个字侵权吗?

商标同音三个字侵权吗?

可能侵权,可能不侵权,是综合判断的。如果只是同音不同字,其他方面比如用途、行业、种类等差别很大,不容易引起混淆和误认等,就不是侵权。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二、商标侵权诉讼哪个法院管辖?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工商行政机构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不包括法院采取临时措施进行扣押查封侵权商品所在地。在侵权商品储藏地或者扣押地,当事人可以起诉实施储存、保管、运输等行为的行为人,也可以起诉该部分商品的经销商、制造商,或者同时起诉各行为人。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三、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商标上的同音字是否属于侵权行为要区别对待,存在商标侵权行为,可以去侵权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还可以去侵权商品储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存在不同的侵权行为,有多个被告共同提起诉讼的,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侵权地的法院起诉。

标签: 商标 同音 侵权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chanquan/zhishianli/d1ep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