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征地拆迁解答 >政府信息公开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政府信息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政府信息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政府信息的规定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国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电子政务是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面向公众、保障安全”的要求,在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同时,构建网上信息公开平台。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管辖的规定

现在这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管辖的规定的,一般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chaiqian/gongkaijieda/8eg1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