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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征用补偿标准是多少

土地承包征用补偿标准是多少

土地承包征用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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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怎样

土地征用不同于土地征收。这是很多容易混淆的点。土地征收是对土地所有权的变更,比如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变为国有土地。而土地征用则是对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属于租赁。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同时,《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还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

因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并非固定的,是需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土地年产值来确定。通常是征用一年补偿一年的土地年产值或高于年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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