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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协助组织卖淫无罪辩护

刑事协助组织卖淫无罪辩护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刑事协助组织卖淫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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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组织卖淫罪无罪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协助组织卖淫罪无罪辩护应该如下书写,依法接受被告人王**家属的委托担任王**的辩护人,并出席今天的庭审诉讼活动。根据事实和法律,结合本案具体情况,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王**犯协助组织卖淫罪没有异议,现就王**依法存在的酌定从轻情节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理由如下:

被告人王**主观恶性小,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在本案三名被告人中,王**的年龄最小。被告人王**只身从**来到哈市打工,因为年龄小,涉世不深对社会的认知程度显然低于其他二名被告人。被告人王**来**浴池打工只有几个月,事先并不知道浴池里面有色情服务,如果事先就知道,他也不可能到这种地方去上班。根据王**本人在20**年*月**日在公安机关所作的供述中也能够证实这一事实:我于200*年**月份来到**浴池打工,开始是做杂务,后来一个男的让我管客人包房这方面。。。因此,从社会公共利益来说,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是从被告人本身来说,他自己也也是一名受害人,他已经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被告人只有小学文化,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淡薄。他意识到自己行为可能违法,但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在这样错误的认知下,王**才最终走上了今天的犯罪道路。如果在其主观上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王**绝不会继续在**浴池工作下去。在我们会见王**时,他对自己的行为深表悔恨。就被告人本身来说,他的主观恶性不大,希望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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