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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公司倒闭业务员有责任不

私募公司倒闭业务员有责任不

需要看私募公司实际经营是否存在违法,很多私募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集资诈骗,触犯了刑法,这样的情况下,作为业务人员,可被追究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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