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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一、刑法中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法院量刑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法院量刑的一般原则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一)首先要以事实为根据

1)查清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即查清行为人是否符合犯罪主体条件、做了什么、主观上是故意或过失、危害了什么。

2)确定犯罪性质即正确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什么罪。犯罪性质不同,社会危害也不同,法定刑也不同。准确定性才能正确量刑。

3)全面考察犯罪情节

此处之犯罪情节是指构成要件以外的其他能够影响社会危害程度的各种主客观事实情况,如未遂、中止、自首、从犯、犯罪的方法手段、后果、动机等。

同一性质犯罪,因情节不同,其总体社会危害程度也不同,因而刑罚处罚也应有区别。

如受迫害杀人与图财害命,犯后逃跑和自首等。

(二)其次要以法律为准绳

量刑要以刑法规定为准绳,依法量刑,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所谓刑法规定,是指:

①《刑法总则》有关刑罚方法、刑罚制度(如数罪并罚、缓刑等)及其适用条件的规定。

②《刑法分则》有关具体犯罪适用的刑罚方法和量刑幅度的规定。

分则具体罪名量刑幅度不能任意突破,除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以外,只能在量刑幅度以内选择适用适当的刑种或者刑度。

③《刑法总则》有关从重、从轻、减轻以及免除处罚的规定,如未遂、中止、未成年、主犯从犯等从重从轻处罚的规定。

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判决裁定的过程中,如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法定职责,给权益人造成的利益损失,会影响到法院的量刑标准。如果工作人员是收取了被执行人的贿赂才拒不履行应尽职责的,肯定要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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