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立案标准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关注:1.8W次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标签: 窃取 立案 收买 非法 信用卡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uimingku/pohuaijinrong/g3wv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