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罪司法解释
-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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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3、造成冤、假、错案的;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刑讯逼供的;
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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