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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交纳仓库土地使用税吗

需要交纳仓库土地使用税吗

众所周知,在我国土地都属于国有土地,个人所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同时在使用土地的同时也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但是也有土地是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哪些土地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那么需要交纳仓库土地使用税吗?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介绍。

需要交纳仓库土地使用税吗

一、需要交纳仓库土地使用税吗

需要交纳,仓库土地使用税也应当列入运行成本中。

财政部、国税总局近日已印发《关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通知》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均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通知》规定,符合要求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是指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且储存粮食、化肥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煤炭、原油、塑料等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和食品、药品等工业制成品的仓储设施。具体种类来看,符合条件仓储设施用地主要包括仓库库区内的各类仓房(含配送中心)、油罐(池)、货场、晒场(堆场)、罩棚等储存设施和铁路专用线、码头、道路、装卸搬运区域等物流作业配套设施的用地。

二、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

1、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土地使用税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

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单位适用税额

月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12

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其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按照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情况,一般确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企业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

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根据上文对土地使用税相关内容的具体介绍,想必大家已经对土地使用税的相关内容有了一定的了解。那么需要交纳仓库土地使用税吗?仓库土地也是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上文中也介绍了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并给出了具体公式,希望能够对有需要的人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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