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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是怎样的? 成都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征收范围是怎样的? 成都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在大家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可能涉及到税收的问题,而使用土地也同样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税款。当然对于土地使用税的征收问题,其实每个地方都有符合自己城市的征收标准,那么成都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征收范围是怎样的?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

成都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征收范围是怎样的?

一、成都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

中心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最高一级为30元,最低一级为6元。

温江区、新都区、青白江区、龙泉驿区、都江堰市最高一级为18元,最低一级为4元。

彭州市、崇州市、邛崃市最高一级为14元,最低一级为2元。

双流县、郫县最高一级为12元,最低一级为4元。

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最高一级为12元,最低一级为2元。

建制镇、工矿区最高一级为8元,最低一级为1元。

二、关于征税范围

各区(市)县城、建制镇的具体征税范围,按照各级政府批准的城镇规划确定。

今后调整、新增的区(市)县、镇,随即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等级税额。

对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税范围的各类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和居民聚集区,参照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税额标准征税,具体办法由各区(市)县政府确定。

为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益,对于以分批建设为理由形成的闲置土地,当地政府可作出加成征收税款的具体规定。但加成征收的额度不得高于当地规定的最高适用税额标准。

鉴于我市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城镇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我市将每3年对税额标准进行一次调整,使其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只是在相关的税额方面存在一些小小的差异,而且城市的每个市辖区在征收土地使用税的时候所设定的税额都是有一定的差别的,毕竟土地使用税的税额还与相关土地所处理的综合环境有很大的关系。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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