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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经济适用房申请手续是什么?

吉林省经济适用房申请手续是什么?

随着屋价的不断上涨很多生活在一线或者二线城市的打工者很难买得起房,甚至有很多低收入人群无法保障自己的住宿,国家政府也在积极地采取措施来保障这类人群的住屋,其中经济房就是为了保障低收入者的住宿,那吉林省经济适用房申请手续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吉林省经济适用房申请手续是什么?

一、吉林省经济适用房申请手续是什么?

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马尾区的向马尾区建设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屋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屋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屋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屋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屋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

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屋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屋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屋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 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 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屋面积、落户时间以及困难情况等进行评分,以分数高低确定申购批准顺序。

二、经济适用房所需提交的材料

《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屋申请审批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

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住地的现住屋证明、与申请人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屋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所拥有的其他房产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有无分配住屋的证明;

提供申请人及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屋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基本工资、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应由所在单位提供;

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书面证明),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

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其他资料根据相关部门的需求提供。

经济房是一种福利性住屋,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买的到,在申请买经济房的时候需要符合相关的条件才能进行申请,申请的时候需要出示自己的身份证以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结婚证复印件等,在经过相关的审核之后就可以购买经济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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