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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西安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西安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西安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西安公祖放的申请条件为需要有当地户籍或暂住证,且住屋困难等条件。

以西安国际港务区为例,根据《西安国际港务区公共租赁住屋管理办法(暂行)》第十七条 公租房申请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西安国际港务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且住屋困难的人员。

(一)区内用工单位就业人员作为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具有西安市城镇户籍或暂住证(居住证),并与区内用工单位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住屋公积金。对于区内用工单位开发建设的集中式商贸物流场所的稳定就业人员需具备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产权所有人提供的经营证明文件。

(二)住屋困难:

1、申请人及配偶(如已婚)在西安市主城区(西安市城六区和长安区)无私有产权住屋(私有产权住屋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或私有产权住屋建筑面积不足人均17平方米;

2、申请人之前未承租公租房或廉租房;

3、申请人居住在危险房屋或不具备基本生活设施等不适合居住的房屋。

二、《公共租赁住屋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屋或者住屋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屋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屋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屋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屋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屋,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租房是可以进行申请的,不管是外地还是当地的公民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进行办理,因此在办理之前就可以到相关的部门进行咨询一下,准备好所有的材料,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能够自己想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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