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转让合同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 >

债务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债务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债务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债务转让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

司法实务中通常认为下列债务不具有可转让性:

1、性质上不可转移的债务,它往往是指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特定债务人亲自履行,因而不得转让;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移的债务;

3、合同中的不作为义务。

三、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

四、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的同意。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uanrang/zhaiwuzhuanrang/9lky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