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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扣除标准

六项扣除标准

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六项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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