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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公开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北京信息公开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北京信息公开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北京信息公开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北京信息公开规定将食品安全、PM2.5等市民关注的12项社会热点都纳入到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而且要求得非常详细。

随着现在科技越来越发达,国家的各项工作也做得越来越好,特别是对于国家的动向、和方案施使问题,要求必须第一时间在网上或公告栏上把信息公开,北京市信息公开“三经消费”和行政的经费信息,把公开的时限从20个工作日缩减到15个工作日内等。

具体包括:

要求政府主动公开“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在食品安全方面,要公布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环保方面,要公布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安全生产方面,要公布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

此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屋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信息;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市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都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

二、北京信息公开的时间有哪些规定?

法律规定将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时限由原20个工作日减为15个工作日,并要求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重大突发事件,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开初步核实情况,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持续公开工作进展和政府应对措施等政府信息。这样可以让市民第一时间了解事件真相和情况进展,也能杜绝谣言产生。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监测和澄清机制——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如果相关部门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将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北京规定的信息公开出于严格执法,接受群众监督的目的,司法实践中获得了许多群众的支持和肯定,群众也可以有参与权、监督权、参与权、让公职人员不做违法事、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信息公开是具有法律规定性和强制性、限制性,当事人清楚信息公开内容规定,做的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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