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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第三方补充协议

宅基地第三方补充协议

宅基地第三方补充协议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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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中增加第三方合法吗

要是一方未参与原协议签订,在补充协议中增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签订补充合同时都会注明与原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之类的话,因为现在的合同是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所在只要内容合法有效,都没有太大问题。有些非常特殊的合同特别是需要在相关部门备案的,那就不能在补充合同中随便更改。《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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