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征地拆迁 >土地征收 >

甘肃省征地补偿新标准2021年是什么?

甘肃省征地补偿新标准2021年是什么?

大家现在都越来越关心关于征地补偿的事情了,因为现在很多地方都开始了征地,那你们知道具体的补偿措施是什么吗,你们知道甘肃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标准吗,我找了这方面的法律,我们下面一起来看看甘肃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甘肃省征地补偿新标准2021年是什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及《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

第三条 省住屋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省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各市、州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加强对县(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公平、公正和统一。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二章 评估机构选定

第四条 省住屋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评估机构的资质等级、从业经历、监管记录、社会信誉等情况,建立青海省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公告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通过新闻媒体公开选择评估机构通知。参与报名的评估机构不得少于三家,报名数额不足三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参与。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以公告等形式,在征收范围内,公布申请参加该项目评估机构的名单、基本情况,并将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期限等相关事宜告知被征收人。

第七条 被征收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协商选定评估机构,并以书面形式将选定的结果报房屋征收部门。

第八条 被征收人在5日内不能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应采取投票选择的方式确定,具体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房屋征收部门应提前5日将投票选定评估机构的相关事项(评估机构名称、投票时间、地点、须知)告知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房屋权属证书,按一个被征收人(产权户)一票的原则,到指定地点参与对张贴公示的评估机构进行投票。参与投票的被征收人数量应超过被征收人总数的70%。得票率超过80%的评估机构入选。

第九条 投票选择方式未能选定评估机构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摇号、抽签等方式随机选定。房屋征收部门应提前5日将选定的时间、地点、程序要求等事项告知被征收人。公开抽号时,邀请被征收人代表、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监察部门、街道(镇)、社区(村)组织代表等参与监督,摇号工作应进行全程录像。

房屋征收部门应邀请公证机关对评估机构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公证

我们现在应该也了解了甘肃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了,具体的补偿政府会组织相关的评估部门来给你的地方就行具体的评估的,这样才能对你进行比较好的补偿,如果我们对于评估的结果不是很满意的话,我们也可以进行反馈,重新评估。

标签: 甘肃省 征地 补偿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engdi/tudizhengshou/r0lll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