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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河北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政府拆迁征地从本质上来讲也是带有强制性的,因为征地补偿的标准是由政府单方面决定的,只要征地补偿的工作是按照当初制定的方案开展的,那大多数民众其实都还是比较积极配合的。目前河北省又最新划分出了一批即将要被征收的土地,使得河北当地的市民们都非常的关注河北征地补偿最新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河北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河北征地补偿最新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目前,河北省各地已全部完成征地区片价标准的确定,征地区片价按9个等级划分,全省平均区片价为35851元/亩,为推行同地同价奠定了基础。依法征收集体土地,要按被征土地的区片价乘以被征土地的面积计算土地补偿费。山区未利用地和坝上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的60%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土地补偿费标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在国务院有关规定出台前,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

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被征土地没有土地使用权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以及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土地补偿费全部归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者使用。土地补偿费要及时足额到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被征土地上有附着物和青苗的,对地上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要另行补偿。地上物补偿费标准由各设区市政府制订,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中关于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至八倍。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倍至五倍。

第三十九条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征收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第四十条 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后,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再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下列限额:

(一)征收耕地的,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二)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不得超过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五倍。

第四十一条 征收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按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河北省主要将当地的土地划分为了九个不同的级别,平均的征地补偿价格达到了35000元左右一亩,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助费这几个项目当中,和当地的平均年产值有着非常重要的联系,后续的方案,河北省政府要求各级机关在官方网站上需要及时的向民众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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