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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不当得利债权可否转让

民法典不当得利债权可否转让

民法典不当得利债权可否转让
律师解答:可以。律师解析:不当得利的债权可以转让,只要其不属于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其性质不得转让的就可以进行转让,因为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对于不当得利的债权不得进行转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应返还不当利益给受损失的人。
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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