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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纠纷代理词如何写

债权转让纠纷代理词如何写

债权转让纠纷代理词:
首先应当写明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姓名等信息;
其次,写明债权转让的经过以及享有的约束力等;写明相关的事实与理由以及纠纷的解决方式;
最后,由代理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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