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债权债务解答 >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

离婚偿还对方债务能否提存

离婚偿还对方债务能否提存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一方个人所承担的债务,应该由一方承担还款责任。但另方担心债权人主张自己承担还款责任。在离婚时,应该通知债权人,签订协议,避免以后的纠纷。
至于能否办理提存公证,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提存公证规则》
第五条 债务清偿期限届至,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债务人无法按时给付的,公证处可以根据债务人申请依法办理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受领债之标的的;
(二)债权人不在债务履行地又不能到履行地受领的;
(三)债权人不清、地址不详,或失踪、死亡(消灭)其继承人不清,或无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不清的。
《提存公证规则》
第五条 债务清偿期限届至,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债务人无法按时给付的,公证处可以根据债务人申请依法办理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受领债之标的的;
(二)债权人不在债务履行地又不能到履行地受领的;
(三)债权人不清、地址不详,或失踪、死亡(消灭)其继承人不清,或无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不清的。

离婚偿还对方债务能否提存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aiwu/zhaiquanjieda/oro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