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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清偿的顺序

债务清偿的顺序

具体顺序是:
其一、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按以下顺序清偿:
一、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二、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三、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四、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五、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其二、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债务清偿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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