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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与债权的关系是怎样

物权与债权的关系是怎样

1.在财产权体系中,物权规范财产的归属和利用关系,债权则规范财产的流转关系。而在财产关系的运作过程中,物权是债权的起点和最终归属,债权则是人们获得和实现物权的桥梁与手段。

物权与债权的关系是怎样

1.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1)物权为支配权,债权为请求权:从权利的效力上看,因物权为支配权,故物权具有排他性、优先性和追及效力,而债权为请求权,其具有相容性、平等性,无追及效力。

(2)物权为对世权,债权为对人权:物权对世上任何人都有拘束力,而债是特定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只对某个或某些义务人有拘束力。

(3)物权的客体是物,债权的客体是行为

(4)物权法定原则与契约自由原则:从权利的发生上看,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采取物权法定原则,即物权的种类、内容、取得等都需由法律设定,不允许当事人任意创设新的物权种类或变更物权的内容。而在债权的发生上,既有法定之债(如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等),也有约定之债(如契约之债),且多为约定之债。法律对于约定之债的发生采取契约自由原则,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可通过合意自由创设债权。

(5)物权是静态财产权,债权是动态财产权

2.物权与债权的联系:

(1)物权与债权关系的相对化。具体表现在债权物权化和物权债权化。

(2)债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对物权关系的类推适用。

(3)物权与债权具有功能上的互补关系。

《民法典》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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